※退换货条件:

 

1)退货时间: 自购买商品之日(客户收货日期)起7

换货时间: 自购买商品之日(客户收货日期)起30

2) 客户需保持商品原貌:商品、商标、包装无污染,无破损,不影响二次销售。

3) 对所购商品不满意或与订单内容不符且未经使用.

4) 在退换货期内,如因商品质量问题,客户可以退换货或选择厂商维修服务,如果厂商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按厂商规定执行。

5) 客户提出退换货要求时,请提供收货日期凭证,快递签单或销售票据,以便我们核对该商品是否处在退换期内。

6) 客户提出退换货时,经本色包包审核后才会办理退换手续。如有问题需要协商的,协商时间不计入总时间,退换货时间可相应延长。

7) 具体产品的退换货范围参照厂家提出的保修原则,不属于厂家保修范围规定的质量问题的商品一律不退换。

8)为保证退换商品尽快收到或不丢失,一律不接受平邮退回。

9)退换货时,如有发票、活动赠品需同退换货商品一同寄回。请不要使用平邮,只接收快递。

10)退换货寄回地址:请联系客服索取

 

 ※以下几种情况,本色包包有权拒绝退换:

 

1)不符合退换货条件之一的。

2)非质量及运输造成的不可进行二次销售的产品。

3)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商品损坏(如自行修改尺寸,洗涤,皮具打油,刺绣,长时间穿着等),不予退换货。

4)由于厂商因生产批次问题更换包装或产品编号,商品并无不妥的。

5)非商品自身严重质量问题时,货物不全或包装严重受损的。

6)客户无理由(非产品质量原因)多次要求退换的(退换货时期内三次以上)。

7)客户要求退换商品非本色包包出售的。

8)消费者保护法和国家三包范围内非质量问题不予退换的易损耗物品。

9)具体产品的退换货范围参照厂家提出的保修原则,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的问题一律不退换。

10)特价商品、活动赠品。

11)包装破损,商品附件不全、说明书、商品吊牌、标签、销售票据等丢失,不予退换货。

 

 ※费用问题:

 

非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由客户承担。

 

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退换货运费由本色包包承担,最高承担金额为15元,退货请选择普通快递(申通、圆通、韵达等)。

 

拒绝任何运费到付形式的快递。如回邮质量问题的商品需由客户先行垫付邮费,并保留好快递运费凭证,确认后进行相应的运费退还。

 

本色包包产品包邮只限于发普通快递(申通、圆通、韵达),如果客户选择顺丰或者EMS快递,需自行承担运费,如发生退款,只退商品的金额。